为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地控制与减少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特制定《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处置治安刑事案件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
在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建立高效的工作体制和快速反应机制以及分工明确的指挥系统,把治安灾害事故紧急处置工作,融入我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成立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处置治安刑事案件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
现场指挥:保卫处处长
成 员:党政办公室主任、后勤处处长、学生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后勤处党总支书记、各教学单位行政工作负责人、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地点:保卫处处长办公室(5319350)。
二、处置程序
1.保卫处接到报案后,由保卫处治安科科长带领科内同志应立即赶赴案发现场(在校内5分钟内,在校外的30分钟内);
2.由保卫处负责控制案发现场,迅速平息因案件而引发的起哄、闹事,防止事态扩大。积极做好案件现场的拍照、录像、录音等取证工作,以便后期配合公安机关工作;
3.一般治安案件,保卫处负责封闭保护现场、维护秩序、疏导人群和车辆,迅速了解案情,及时向副组长汇报案情,向相关部门领导通报案情;
4.保卫处按职责分工,立即开展现场调查,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查清事件的原因和经过,控制涉案人员和抓捕犯罪嫌疑人;
5.对重大的刑事案件由保卫处长指派治安科的同志保护现场,向副组长汇报案情,同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配合公安机关搞好调查取证工作;
6.如现场发现有伤亡人员,由保卫处负责与120救护中心取得联系,及时抢救伤员。
三、一旦发生火灾的处置程序
1.保卫处立即赶赴火场,由现场指挥指派现场人员报火警119,在电话中说明火灾地点部位,并到校门迎接消防队,将消防车带到火灾现场;
2.由综合科负责人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打开学生宿舍、教学楼内等所有的疏散通道组织人员疏散;
3.如发现有人员伤亡,由治安科与120救护中心取得联系及时救护伤员
4.由综合科长组织我校义务消防队扑救火灾,抢救物资,当火灾扑灭后,由保卫处治安科的同志负责保护火灾现场,待公安、消防部门对现场勘察后方可清理现场;
5.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四、涉及到学生的案件
1.保卫处要第一时间向学生处通报,学生处处长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在校内的10分钟,在校外的30分钟内)赶赴现场,查清学生所在学院、班级,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副院长,组织学生所在学院主管领导、辅导员进行现场处理,并第一时间(接报后20分钟内)向分校分管领导汇报;
2.对造成学生伤亡的案件,伤亡学生所在学院应在报请校领导后,及时(30分钟内)将学生伤亡情况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3.学院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案件发生的原因和经过;
4.学院应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五、涉及到教职员工的案件
1.保卫处要第一时间通知所在部门领导,案件情节严重的,所在部门领导应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在校内的10分钟,在校外的30分钟内)赶赴现场;
2.对造成教职员工伤亡的案件,伤亡者所在部门在报请校领导后,及时(30分钟内)将伤亡情况通知家属,并做好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3.所在部门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案件发生的原因和经过;
4.所在部门应及时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保障本部门正常的教学、办公秩序,立即提出整改措施。
六、当治安、刑事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后,现场指挥应及时将案件的发生情况向组长、副组长作详细报告,同时,向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通报。
七、善后工作
1.突发案件平息后,经保卫处同意后,发案所在单位要组织人员迅速处理现场杂物,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
2.案件中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费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案件中构成涉嫌犯罪的人员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未构成犯罪嫌疑的人员,按照党纪政纪及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4.对案件所发现问题,当事人及所在学院或部门要认真进行整改,保障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秩序;
5.涉及案件的相关人员要及时处理,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通报全校师生;
6.宣传部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全面负责接待外来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信息,防止负面影响;
7.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完善安全防范及突发处置机制及有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