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分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和治安秩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校门管理制度。
一、校门执勤人员管理制度
1、校门执勤人员要自觉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的规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说话文明、礼貌待人、坚持原则、方法妥当、认真主动、勤管勤问,牢固树立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
2、校门执勤人员要认真执行保卫处各项管理规定,不迟到、不早退。在执勤时要做到:着装整齐,配带标志,坚守岗位,态度热情,方法妥当,尽职尽责,文明服务。
3、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按时交接班。当班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准干私活、不得酗酒、不得与闲杂人员唠嗑;搞好室内外卫生,值班室内不准做简易厨房生火做饭,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或打电话。
4、检查出入车辆,按规定要求开、关大门;检查外运物资及物品,验收出门证件并认真登记。
5、要详细检查外来人员的证件,登记来访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来访时间并与前往单位进行联系。制止各种游动商贩的叫卖及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为来分校办事的车辆、人员指示方位并检查证件和详细登记。
6、禁止液化气罐车及运载毒品、爆炸品、污染品、放射源等车辆进入校园。对于夜间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园内停放。
7、负责接听校园110报警电话,发现火警、盗警情况要及时报告校区总值班员和呼救119、110报警台。
8、夜间遇有急件、急电或紧急事项,执勤人员要及时向分校总值班员报告,并按要求妥善处理。
9、配发使用的警械器具和通信器材要妥善保管,定时擦试保养,不得外借,防止丢失。使用时要按规定操作,注意文明用语。
二、出入校门人员管理制度
1、凡从校园内运出的物资,必须持有物资所在单位领导鉴发并经保卫处审批的校内物资出门审批单,否则一律不准出门;在校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如电脑等)离校者,必须持有辅导员或公寓管理教师的证明单,并接受校门卫的检查,方可出校。
2、外单位到分校联系业务或进行产品维修工作,需携物出门时,由联系单位负责办理有关出门手续。
3、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按照分校内部用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办理相关出入校门手续,接受校门卫的检查,并主动出示证件。
4、凡外单位借用分校教室、俱乐部、体育馆、运动场等场所搞活动者,须主动及时出示主管部门和保卫处审批手续,否则,门卫有权拒绝入内。
三、车辆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辆出入校门必须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自觉接受门卫值班员的检查和询问。
2、大货车、铲车、吊车等特种车辆确需进入校园,一律从南门出入。
3、凡到我校来访、会友以及其它公务活动的外来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值班人员的询查并登记后方可入内。
4、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履行车辆换牌手续,并注明车辆入校时间,车辆离校后注明离校时间。
5、值班人员有义务为登记后的机动车司机指示接待单位的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