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分校保卫处
 首页  机构设置  工作动态  法规制度  消防安全  校园治安  综合治理 
校园治安
 日常工作 
 规章制度 
 安全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治安 > 规章制度 > 正文
 
车辆进出须知
2019-04-02 09:14  
1.车辆进出校门要主动接受保安员的检查,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2.外来车辆须出示有效证件,向保安员申明办事部门和联系人,经核实确认后办理登记手续,并以有效证件换取校内通行牌方可进入校园。
3.学校和教职工的车辆、校内经商户及其务工人员的车辆、长期与学校有业务往来的送货和物流公司的车辆,进出校门时须持有校园车辆通行证。校园通行证由分校保卫处统一制作、登记和发放。
4.教职工或学生乘坐的出租车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其它人员乘坐的出租车按外来办事车辆办理。
5.货车、工程作业车等大型车辆确需进入校园,须事前到保卫处办理登记手续,经保卫处核实后方可进入校园。一般情况下,该类车辆经由分校南门进出。
6.车辆携带物资或物品出校门,必须持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发并经保卫处审核的物资出门证,否则一律不准出门。
7.车辆在校园内必须听从保卫、保安人员的指挥,按位停放,按时离校,严禁乱停乱放和随意停放。学校和教职工以外的车辆严禁在校园内隔夜停放。
8.两轮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和人力三轮车驾驶人必须下车推行进出校门。
9.禁止闲杂车辆进入校园,禁止外来车辆借道穿行校园。
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保卫处

 

关闭窗口

辽阳分校保卫处版权所有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30号 联系电话:0419-5319352
管理员信箱:lyxqrbb@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