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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科成员及工作职责
2019-03-19 09:20  

治安科成员:

胡卫东   治安科科长     负责治安工作

梁志强   治安科科员     负责治安工作

范荣娟   治安科科员     负责治安工作

治安科工作职责:

1 、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2 、落实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3 、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发生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保护案发现场。
4 、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对校园内的外来人员、出租房屋、暂住人口和住校合作单位进行治安管理。
5 、加强校园安全技术防范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6 、管理保安队和校卫队 , 执行校园巡逻任务,预防发生各类案件,分校监控、运营、维修管理。
7 、维护校园治安秩序,清理商贩、“闲杂”人员和车辆。
8 、加强校园内机动车管理,纠察违停车辆。
9 、接受师生员工的求助服务,迅速出警制止、处置突发事件。
10 、规范校园自行车管理,打击盗窃自行车嫌疑人。
11 、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
12 、规划校园交通设施,设立和维护警示标志。
13 、实施校园交通秩序的管理及处理校园内交通事故。
14 、管理出入校门机动车和校园内自行车的停放。严格登记验证制度。
15 、管理校门值班人员。
16 、完成办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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