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主要负责人:
处 长 田太福
治安科科长 胡卫东
综合科科长 张继广
保卫处职责:
1、负责制定分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维护分校内治安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保密、安全工作;加强对分校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保卫分校内部安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以及失密、泄密、窃密、出卖机密等案件。
3、指导和督促和各部门搞好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对广大群众进行防盗、防火、防特、防灾害事故和交通安全教育,进行社会主义法制的宣传教育,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负责建立调查研究信息网络,及时掌握敌、社情和政治性的不安定因素的情况,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报案报警。
5、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安全大检查;管理义务消防队。
6、负责校园道路交通和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做好分校门卫的管理工作。
7、负责分校保安人员的审批和培训等管理工作。
8、会同分校办公室制定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
9、承担分校交办的其它工作。